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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海关及执勤武警在口岸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4月12日
关于莆田海关及执勤武警在口岸 秀屿现场办公生活用房建设的意见汇报 市政府: 随着海西战略的深入实施,莆田港口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口岸开放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秀屿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LNG项目、台湾农产品物流中心、石化等项目的建成与投产,已对莆田口岸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口岸现场设施等必须加速配套到位,以尽快实现口岸24小时通关和现场一条龙服务,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但至目前,口岸四家查验单位只有莆田检验检疫局、边检站、海事局三个部门在秀屿港区或有办公生活用房,或已相应征地,唯莆田海关尚缺。1999年11月6日进行的莆田口岸开放国家级验收,其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应及时解决莆田海关在秀屿港的办公生活用房困难问题,但至今因各种原因尚未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较大影响了港口发展和口岸综合效能的提高。同时,随着口岸体制改革和缉打私工作新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去年已决定在国家口岸开放点长期驻勤武警部队,并明确要求地主政府解决其执勤武警部队的用地问题。据此,尽管我市财力有限,困难不少,但也必须视发展解决口岸现场所存在的一些具体困难,以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根据秀屿港区的总体布局、码头泊位建设规划、功能配置及货运量情况,以及海关总署批复秀屿分支机构的人员编制数,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兄弟口岸经验做法,并充分采纳福州海关的意见,对于莆田海关及执勤武警在秀屿现场的办公生活用房建设问题,我办提出以下意见(其编制海关暂按50人计算,武警暂按30人计算): 1、海关及执勤武警部队用地、用房应统一规划,可连为一体,由海关负责统一承建; 2、根据查验、监管及部队训练特殊性等需要,总用地面积15亩左右,视征用地点予以具体确定; 3、地方政府承担的建设资金:办公面积按办公20米2/人、住房面积30米2/人计,共(20+30)×50=2500米2,另公共配套设施面积按1100米2计算,海关在秀屿现场的办公住房面积为3600米2,按每平方米 元造价计算,共需由地方政府投入建设资金3600× 元/米2= 万元。执勤武警的用房建设资金,地方政府不硬性承担,但可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