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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4月14日
莆田检验检疫局于 该局拥有7000多平方米集办公、实验于一体的检验检疫综合办公楼,投资1700多万元建有鞋类、食品、煤炭、HIV抗体初筛等实验室,并正在筹建林木检疫实验室,配备有ICP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脑拉力试验机、弹筒量热仪、红外线测硫仪等先进检测仪器。理化微生物实验室2001年12月在APLAC专家的现场见证下,通过了CCIBLAC认可评审,CCIBLAC秘书处为此还专门发来了致谢函;2002年12月份通过CNAL的现场监督审核。国家鞋类检测中心于2002年8月开始筹建,2003年7月顺利通过了CNAL组织的“三合一”(实验室扩项评审、计量认证和验收)现场考核,取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并被授予“国家级鞋类检测重点实验室”;2004年4月19日,全国首个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正式在该局揭牌成立。 在福建检验检疫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莆田检验检疫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三大文明建设均取得新的进展。相继荣膺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省第七届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省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莆田市文明机关标兵、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3年1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检务科自1999年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以来,连续5年在复核考评中被评为优秀,2003年4月又被国家质检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工作。 2、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 3、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4、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 5、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和对外注册管理,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以及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验协议的实施工作。 7、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标志及签证、标识、封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8、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关信息。 9、依法对所辖区域涉外检验检疫、鉴定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和下设机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路89号 邮编:351100 值班电话:0594-282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