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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港务局
信息来源: | 2008年04月14日
莆田市港务管理局从湄洲湾港务管理局更名而来,与莆田市航道管理局合署办公,受莆田市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全市港口行政管理职能,级别为正处级。 工作职责 莆田市港务管理局为莆田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港口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莆田港实行依法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管理规定以及港章规定; 编制港口总体规划,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负责对港口的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港口经营许可、岸线使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的审批和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划定港区内危险货物的作业泊位、库场区域范围,并实施监督; 征收和代征国家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对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 联系方式: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坊巷199号。编码:351100 总机电话:0594—2339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