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边防支队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4月14日

1、在海防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海岸线及其浅近纵深内陆地和近岸海域的海防安全管理;

2)负责对台轮停泊点、贸易点的管理,对台轮、外籍船舶的监管;

3)负责沿海地区民用船舶的管理,依法行使对船舶的紧追权、登临权、扣留权和处理权;

4)在边防管理辖区内,依法履行公安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侦查、处理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负责海防情报信息搜集和调研。

2、在打击走私方面的主要职责

1)在边防管理区和沿海地区打击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行为和走私制毒物品犯罪行为,并对其开展立案、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等工作;

2)依照“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对其它类型的涉嫌走私案件开展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含“红油”)、非法进口或出口倒流卷烟等物品依法进行处理,对初步调查确定具有走私嫌疑的,移交海关等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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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0594267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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