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海关“四结合”开展企业稽查工作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11月06日

   

 

        一是稽查与政策法规宣传相结合,利用下厂稽查机会,宣讲海关监管规定;二是稽查与核实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相结合,提醒企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内容变更、换证手续;三是稽查与调研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相结合,了解当前企业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四是稽查与征求企业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结合,主动邀请和接受企业对海关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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