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海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4月12日
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指导方针,做好莆田关区“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海关队伍依法行政水平,现根据海关总署、福州海关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关区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治关理念,按照依法行政的指导方针和《海关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福州海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执法实践、素质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海关、实现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高质量完成海关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2、主要目标。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应适应新时期海关工作方针和建设准军事化纪律部队的总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促使全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海关建设进程;适应社会各界对海关法律知识的客观需求,着重提高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内外和谐、秩序井然的海关执法环境。 3、工作原则。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坚持服从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根据当前海关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整体规划,合理计划和落实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为综合治税等海关中心工作服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服务。 ——坚持全面普法,突出重点对象。对内要着力培养全体关、警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习惯,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外要着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重点增强海关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 ——坚持求实创新,拓展普法形式。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培训、考试、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行之有效的普法形式之外,结合时代特点和关区实际,不断改进和创新普法形式和途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坚持统一部署,畅通协作渠道。要在莆田海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大与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小组的协调配合力度,通力合作,密切联系,形成全关区普法工作合力。 二、主要工作和任务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海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专项宣传、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拓宽教育渠道,巩固培训成果,提高全体关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在社会上树立海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组织学习与海关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关员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组织学习民法、刑法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关员的守法习惯和法律意识;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组织全体关员学习掌握以《海关法》为核心的海关法律体系,做到正确理解并准确适用,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 ——完善海关法规培训考核制度。针对相关执法岗位的现实需求,不定期举办有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并组织考核;强化关员上岗前的法律培训,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或推荐任用时的重要指标;组织缉私、稽查、知识产权保护等岗位人员参与总署或总关组织的调查证、稽查证、查缉证上岗培训,督促执证人员正确使用并妥善管理各类执法证件;鼓励法律专业毕业或对法律有深厚兴趣的关警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逐步在关区内建立法律执业者任职资格制度。 ——健全新法规提示制度。有关科室要及时学习、梳理并提炼新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以“政务通知”、“每日动态”、“风险信息”等多种形式提醒全员认真学习并准确适用;要充分发挥我关二级网站的功能,收集整理并上传典型案例、优秀论文等与海关执法密切相关的资料,供全员交流研讨。 ——组织开展大型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8.8海关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期间,要以送法上门、开展街头咨询、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广大公民,特别是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宣传《宪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 ——组织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借助海关公告栏、办公场所电子屏幕、网站、广播、报刊、电视台等媒介,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海关管理相对人宣传并普及海关法律知识及业务操作流程,全面展示海关“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良好执法形象。 5、推动普法与执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普法工作要与海关执法实践相结合,与海关各项业务改革和队伍建设相结合,服从并服务于综合治税等海关中心工作。 ——扩大开展“法制在基层”活动。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配合总关总结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指引工作经验,着眼基层一线,创新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法律指引的研究论证、贯彻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把“法制在基层”活动向更深更广的业务领域推进。 ——完善法律顾问班子辅助决策制度。积极为业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或协助解决执法疑难问题,协助审核涉及法律问题的改革方案、措施等,科学高效辅助领导业务决策,充分发挥海关法制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和保障性作用。 ——组织开展海关疑难法律问题研讨活动。积极收集汇总海关各项业务改革或队伍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关警员从立法、执法等不同视角进行法律思考和研究,总结归纳执法经验,提出完善立法和执法建议,推动形成全关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研究剖析海关行政执法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帮助广大执法一线关员、警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规范行政执法,避免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密切关注司法审判理念的新变化,杜绝“机械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切实增强全员的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推动海关依法行政。 6、全面落实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海关行政执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制度,是海关适应新形势需要、提高把关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行政许可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关税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征税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检查,查找执法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把法律监督与业务监督、检查、评估有机结合,把执法监督同完善立法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高效的海关整体执法监督机制。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落实上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要求,及时总结和推广宣传普法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坚持用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鼓舞、带动关员学法、守法、用法。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7、我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一线关员以及海关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宣传教育。 ——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 ——坚持面向一线执法关员的普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关警员且具有内容全面、对象广泛等特点的法制教育工作,着力强调凡涉及海关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实施前,必须组织一线关员和业务骨干培训学习,其中作为海关主要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还应当组织专门的考试和考核。 8、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执法实践和业务特点,做到合理计划,认真落实,及时总结。 ——建立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通报制度。各科室要定期组织对本部门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反馈至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 ——建立普法宣传图片、资料归档制度。妥善保管普法工作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宣传信息报表完备,留存图片备注详尽,自制宣传教育书刊或宣传标识的样品也应一并存档留查。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9、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莆田海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设在办公室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年度具体计划,并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工作。 10、充实培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公职律师、法律专业毕业的关员以及其他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关警员加入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五、实施步骤和安排 12、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基本目标和重要任务。 ——2006年,根据《海关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福州海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关区执法实践,研究制定本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并做好“五五”规划的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 ——2006年至2010年,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每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和既定任务。 ——2010年,对照《海关系统“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在总关指导下,对本关“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迎接总关和地方司法部门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