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检验检疫局采取五条整治措施确保出口纺织品服装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5月27日

今年以来至527日,莆田辖区企业已检验放行出口纺织品435批、723.1万美元,比增19.9%14.1%;服装166批、485.8万美元,比增100%249.5%,均顺利通关,未发现质量问题或遭遇国外预警通报。莆田检验检疫局采取五条整治措施确保出口纺织品服装质量安全:一是严格产前质量关,召集辖区17家出口企业,举办技术法规和标准培训,明确要求企业严格产前质量关,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流入生产环节。二是加强报检管理严格审核关,审核报检单和电子报检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和真实性,必要时要求企业提供符合性声明。三是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实施“企业分类管理+产品质量源头管理+抽检+日常监管”模式,将涉及安全、卫生项目技术法规纳入体系,列入日常检验监管和企业自检自控体系范围。四是加大现场检验、查验力度,重点对禁用偶氮染料、甲醛、PH值、燃烧性能、金属附件镍释放量等项目实施检验或验证。五是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在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召回或受到国外预警通报信息时,必须在确认后的第一时间内报告,检企共同采取针对性措施。

                                   (莆田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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