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科创建“”活动责任状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4月12日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定期召开科室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不良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

2.按照对外公布的报检出证周期内受理报检、出具单证,无故不超过规定的期限。

3.随时受理报检,加班加点不收“红包”和“加班费”。

4.认真审核把关,保证出局单证不出差错。

5.使用文明用语,忌用服务忌语。

6.不准滥用职权刁难工作对象;不准利用职权出具“人情证书”;不准盗卖、变相出卖检验检疫单证。

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和收受贿赂;不准要求工作对象提供与本人执行公务无关的便利条件。

8.严格执行双人下厂制度。

本人愿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文,并按照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接受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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