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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口岸与海防办关于
信息来源: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08年04月12日
为了加强莆田口岸、海防、打私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调动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口岸海防打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息保障,特制定信息工作制度如下: 一、信息主要来源 1、本办政务活动中形成的信息; 2、市口岸、海防、打私系统各部门、单位的政务信息; 3、县(区、管委会)海防、打私系统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务信息。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市口岸海防打私系统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日常联系工作。本办人秘科负责编辑《莆田口岸海防打私系统动态》,对外编辑报送信息。本办其它科室应积极编写信息,提供信息线索。 2、重视信息的质量与时效性。信息内容要求要新、准确,报送要及时、快捷,文字精炼,一般信息要短小精悍,重要、专题信息篇幅可稍长。 3、建立通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提供信息应不少于2条,本办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条数及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条数在《莆田口岸海防打私动态》上予以通报。 4、建立奖励制度。年终进行总结,对积极开展口岸海防打私宣传、踊跃写稿的给予表彰。对信息采用量前三名的部门和各单位优秀信息员给予表彰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